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血之孙吴第1218章 府兵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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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府兵制度,古代兵制之一,西魏时由宇文泰与苏绰创立。

    其最重要的特点是兵农合一,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,农闲时训练;战时从军打仗。

    这一特点其实和眼下曹魏的军屯制度,以及吴国的辅兵制度相同,三者几乎就是依葫芦画瓢,采用的是同一模式。

    府兵制历经西魏、北周、隋至唐初期而日趋完备,唐太宗时期达到鼎盛,唐玄宗天宝年间(742-755)停废,历时约二百年。

    北魏在六镇起义后分为东西魏,为了与东魏相抗衡,西魏宇文泰于大统八年(542)把流入关中地区的六镇军人和原在关中的鲜卑诸部人编为六军。

    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,全国都有负责府兵选拔训练的折冲府。

    次年与东魏作战,败于洛阳邙山,损失很大。

    为了补充和扩大队伍,以后几年不断收编关陇汉人士族豪强的乡兵部曲,选任当地有名望的人作为乡帅。

    大统十六年前,已建立起八柱国(大将军)、十二大将军、二十四开府(又称二十四军)的府兵组织系统。

    八柱国的设置乃模仿鲜卑拓跋部的八部制度,其中宇文泰实为全军统帅,魏宗室元欣仅挂虚名,实际分统府兵的只有六柱国,也与周国六军之制相符。

    唐朝初期实行的府兵制,中央设置军府,府中的士官从老百姓中挑选而来。

    他们平时耕种,战时召集到一起。

    府兵制不仅节省了国家的军费开支,还保障了经济农业建设。

    府兵制度起于西魏而盛于唐,中经北周到隋代,因为时代更革,中间发生了许多变化。

    府兵制的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:

    第一阶段,西魏大统八年到恭帝三年(556年),主要把乡兵和治下士族豪强纳入六柱国统领系统之内,构成一个新的军事体系,即宇文泰当政时期。


    第二阶段,北周明帝元年(557)到建德元年(572年),主要是乡兵经过初步整顿,二十四军确立和巩固,即宇文护专政时期。

    第三阶段,建德元年(572年)到大象二年(580年),主要是进一步扩充府兵,府兵担任侍卫及制度化,主要是北周武帝掌政时期。

    而要追溯府兵制度的历史,则北魏的“府户”,便可以说是府兵的前身。

    “府户”组成分子,有为中原汉人强宗子弟,有为鲜卑高门子弟,任务在防戍边镇,而事业无异于世袭。

    世袭为镇兵的根本原则,而镇兵的破坏亦源于此。

    镇兵破坏,自然免不了掺杂其他因素,然而府户世执兵役没有机会升迁,恐怕是北镇将卒离心的主因。

    不过府户世执兵役,为的要使镇兵土着,当日北方各镇,地广人稀,北人只能南徙,便不得不简选亲戚,配以高门子弟,作一种劝奖。

    有时还征发中原士族豪强子弟作镇,自然也希望他们成为土着百姓。

    作镇可说是变相的屯田,但比屯田为有组织,或防或移,也比较活动。

    诞生镇兵制度破坏,便改置州县。

    州县理民,在战乱时期军事调度诸多不便,于是府兵制度诞生。

    至于西魏府兵制度,正是救镇制度之穷,二者都是精选有才力者为之不完全是代服役的制度,府兵和镇兵相比大有不同。

    最初置府的特点有二:

    一是军队游移征讨,设置坊府,实非地着。

    二是军府的垦田籍账,不与民同。

    这和镇兵最初的移防作镇的方式,比较相近。

    府兵制度起源甚早,最初的性质,和“坊”“镇”相近。

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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